珙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县本级涉企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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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县级各部门:
根据《宜宾市“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从即日起,凡未列入《珙县县本级涉企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的事项,任何单位均不得要求企业报批。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办或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二、请相关县级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珙县县本级涉企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进行办理,并不断提高办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今后,如确需新增、取消、变更所在部门(单位)涉企审批服务事项的,请及时报我办审核确认并对外公布。
珙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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