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发布时间:2013-03-27 09:21:06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院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59号)文件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考日”制度和省厅的统一工作部署,我市继续组织开展全国(省)统一鉴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对2013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省统考职业包括:采购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社会工作者、电子商务师、秘书、营销师、公关员、物业管理员、动画绘制员、速录师、房地产策划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形象设计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中药购销员等18个职业。各职业鉴定时间及考核方案见***1、2。
(二)全国统考职业包括: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秘书(二级)、营销师(一、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等12个职业,各职业鉴定时间及考核方案见***3、4。
(三)人社部鉴定中心今年已对“职业指导人员”职业技能标准做出修改,请登陆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he.osta.org.cn)详细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9个职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的变化,按人社部另行通知执行。
二、全国(省)统考职业报名及鉴定的时间
上半年,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2日;5月18、19日考试。下半年,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11月16、17日考试,请各机构及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三、综合评审工作
2013年心理咨询师2级、企业培训师1、2级、营销师2级、职业指导人员1级、2级综合评审继续采用论文撰写和口头答辩的形式。请考生按要求(***6)在报名时提交论文,口头答辩考试由省中心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职业综合评审采取书面作答方式,考核方案中未明确考试时间的,均为本职业考试当日14:00~15:30。
四、报名方式:
1、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及专业工龄证明、二张两寸免冠照片、鉴定考核费用,到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综合服务大厅16号窗口(建设大街366号),进行报名的审核、确认,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
2、考生也可到我中心在各高职院校或具备有效资质培训机构设立的报名站进行报名。各报名站要严格按照冀人社字[2011]371号、[2012]301号文件规定进行申报资格审核,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违规行为自负其责。
考生咨询电话:3262600,3262890。
3、申报各职业的考生报名时还需携带《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基本情况表》(在制定邮箱自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生,请在基本情况表学籍证明一栏中填写正在读几年级,并加盖所在院校学籍印章。
4、报考电子商务师到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管理系,联系人:杨涛 电话:8070214;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商贸系,联系人:张宓 电话:5926990。
5、符合相应《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不需培训直接参加鉴定者,可自行登陆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预约安排到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综合服务大厅16号窗口验证申报材料。
五、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6〕53号)文件要求,请遵照执行。
全国统一鉴定人数多、范围广、影响大,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站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加强对统一鉴定工作的重视,密切配合,努力确保统一鉴定安全顺利进行。
***:1.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4.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5.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基本情况表
6.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方案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