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扶贫开发局关于对陆坪镇洞铁村生猪养殖续建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
陆坪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126号)文件精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9月29日组织相关部门你镇报来的陆坪镇洞铁村生猪养殖续建项目进行了评审,原则上准予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意见 (一)项目的名称: 陆坪镇洞铁村生猪养殖续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陆坪镇洞铁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圈舍建设1023.4平方米(按温氏圈舍标准建设,含附属设施)及发酵床建设。 二、有关要求 (一)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扶贫办关于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2〕101号)和《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农〔2014〕85号)等文件要求,相关乡镇(街道)要按照“规划统领、集中连片、图班作业”和“点面线结合、多渠道投入、全方位发展”的产业发展思路,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原则,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要按要求在项目区所在村公告项目申请信息。 (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于2017年10月上旬组织对本次立项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请你镇于2017年10月8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附地理信息采集、到村到户项目农户名单和产业种植项目规划小斑图及利益联结机制等相关材料)报市扶贫开发局项目技术指导站。 福泉市扶贫开发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