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社局完成与全市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6月7日,福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召开2016年两定机构服务协议集中签订工作会,分别与21家定点医院、63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和补充服务协议,签订率达100%。 会上学习了最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和服务协议、补充服务协议,并对2016年上半年全市两定机构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院一是要加强整改,杜绝挂床或冒名住院、串换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各定点零售药店严禁销售与药品无关的药品,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二要加强重视,熟练掌握各项医保政策,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和补充服务协议规定,提升服务质量,为全市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提供便捷途径和有力保障;三要严格考核,今年将结合协议内容开展两定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对违反服务协议内容的两定机构将严厉查处,达不到考核最低分的将取消定点资格,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