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逐年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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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8日发表
玉门市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07年启动实施以来,筹资标准逐年增长,住院报销比例逐年提高,享受待遇水平逐年提升,城乡参保居民受益面逐年扩大,有利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按照省、市文件规定,2018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的人均补助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24元,省财政补助116元,市、县财政补助10元。城乡居民(含0-3岁婴幼儿)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80元,在校(园)学生(学龄前儿童。3-6岁幼儿)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00元。
据测算,玉门市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将达到11.3万余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总额将达7100余万元。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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