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贫困对象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申报管理便民利民
为方便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就医和保障其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万安县医保局认真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增加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种类、提高报销比例、简化申报报账程序等举措,做到贫困对象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申报管理便民利民。
增加特殊病种疾病种类。该县贫困对象由原有的27 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种新增12 种Ⅱ类病种,共39种。
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Ⅰ类病种执行住院报销政策。Ⅱ类病种报销比例为90%;贫困对象提高报销封顶线,审批了一个Ⅱ类病种的年报销封顶线提高至4000 元,同时审批了两个Ⅱ类病种的年报销封顶线提高至6000 元,提高部分为大病保险支付。
简化申报审批报账程序。将符合相应病种的贫困患者,携身份证(或户口簿)、医保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书(盖章)、相关检查报告单等医学资料,到县医保局申报(可代办申报)。该局在收齐申报资料2 周内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有效期三年。在就诊的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可凭相关资料和证件实行刷卡报账。当年申报并审批通过的,可以从当年1 月1 日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同时,对结核病门诊特殊慢性病种不再实行审批制,在结核病治疗周期结束后,直接持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医疗机构***和费用明细单(***上有费用明细的只需提供***)、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到县人民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温桂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