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成效显著
图一:2010年2月,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在我省召开。
图二:2010年2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杨志明副部长一行在保山市调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
“十一五”的五年,是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不断强化职责职能的五年,是执法成效和自身影响不断扩大的五年,是工作地位和机构作用日益突出的五年,是队伍能力和监察水平不断提升的五年,是工作成效突出的五年。
一、坚持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始终把维护权益保稳定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
“十一五”时期,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牢记肩负使命,认真履行职责。五年来,共接受举报投诉46000多起,查处各种案件5.1万件。通过监察执法,共责令用人单位与126.7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61.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2.2亿元,督促2.9万户企业为劳动者补交社会保险费4.2亿元,清退童工477名,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313个,清退各种风险抵押金863.9万元。经过五年的艰苦努力,实现了五个“明显下降”,即:举报投诉数量明显下降,从2005年的14100起下降为2010年的7486起,下降46.9%;立案数明显下降,从2005年的12730件下降为2010年的8142件,下降36%;查实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数量明显下降,五年下降77.5%;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数明显下降,五年下降38.4%;由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的突发事件明显下降,从2005年的421件下降为2010年的305件,下降27.6%。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图三:2008年12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闰宝卿局长出席楚雄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车辆发车仪式并作***。
图四:2009年5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群率队***为企业开展劳动执法年审服务。
图五:2009年6月,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黄国刚赴昭通市检查工作,为监察人员题词。
二、坚持预防为先、主动出击,始终把源头治理作为监察执法的治本之策
“十一五”时期,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客观现实,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前移监察关口,积极在源头治理上狠下功夫。五年来,主动巡查用工单位31.6万户,涉及劳动者920万人;书面审查用人单位52万户,涉及劳动者1292万人;每年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农民工工资支付、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13.4万户,为52.4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0.39亿元。
图六、图七:“十一五”时期,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注重普法宣传,着力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图六为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制作板报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图七为红河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深入工地发放《农民工维权读本》。
三、坚持依法管理、创新机制,始终把规范化执法作为推动工作的长效手段
“十一五”时期,我省加快了劳动保障监察法制建设的步伐,基本形成了以《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为骨干,以一系列地方法规和制度机制为细化的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制度、书面审查制度、监察管辖制度、监察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等,劳动保障监察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全省大部分州市建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截止2010年底,全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已达7亿元。
图八、图九:“十一五”时期,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大力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采取得力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五年共为52.4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0.39亿元。图八为农民工在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服务窗口领取被拖欠工资;图九为开远市劳动保障监察员为农民工发放被拖欠工资。
四、坚持夯实基础、强化自身,始终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
“十一五”时期,我省牢牢把握各级党委重视和机构改革等有利时机,全力推动组织体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2009年底,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成立,进一步强化了监察职能,逐步理顺管理体制,着力充实执法力量。省厅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筹措资金5700多万元,为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760个乡镇统一配发932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用车,使县以上监察机构全部配齐专用车,乡镇配备率达55.4%。我省一直把建设一支精神风貌好、业务素质强、执法效率高的监察队伍作为紧抓不放的工作重点,每年组织16个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评比活动,以评比促工作、促建设、促发展,大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编印发放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文件选编》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手册》等法规书籍,统一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岗位练兵活动。大规模开展监察员培训,五年来,共办班30多期,培训5500多人次。
图十、图十一:2008年,全省筹措资金5700多万元,为16个州市、129个县、760个乡镇统一配发932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用车辆,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图十为楚雄州配发的劳动监察执法车辆整装待发;图十一为临沧市配发的车辆列队出发。
图十二、图十三:“十一五”时期,各地高度重视监察员培训,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五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培训5500余人次。图十二为临沧市举办监察员培训班;图十三为红河州举办案例分析研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