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达标认定和示范点暨新时代先锋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区委教育工委各支部(总支):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达标认定和示范点暨新时代先锋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宁教工委组〔2019〕7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第三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达标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标认定和申报创建的对象和数量
1. 对象范围。 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达标认定和示范点创建对象为区委教育工委所属党组织。2015年、2017年已被命名为示范点的党组织不再申报,被前两批次认定为达标单位的党组织可以继续申报示范点。
2. 数量要求。根据全市教育系统达标创建下达的比例要求,此次区委教育工委申报全市教育系统第三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达标认定数量为40个;市委教育工委将从本区达标认定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中评审确定第三批示范点(新时代先锋基层党组织)3-4个。
二、申报评定程序
1. 材料申报。各支部(总支)要对照相关标准,积极申报达标认定,需要申报的各党组织认真填写《南京市教育系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新时代先锋基层党组织)达标单位申报表》(见***1)、《南京市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试行)》(***2)上报区委教育工委。《申报表》及学校(单位)自评分表纸质稿(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7日(周二)前报送局209工委办公室,邮箱:jnjyjdgw@163.com。
2. 评审确定。工委将对照相关标准、达标认定和示范点创建评定的数量比例数量,通过择优认定和推荐的方式,确定本区认定的第三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名单,报市委教育工委核准,同时,从达标认定的党组织(含前两批认定的达标党组织)中研究提出拟申报的示范点名单。市委教育工委于2019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示范点(新时代先锋基层党组织)的学校(单位)进行评审,评审将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对拟命名的示范点、达标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3. 命名表扬。市委教育工委拟于2019年“七一”前夕,对第三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新时代先锋基层党组织)以及通过达标认定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进行命名表扬。
三、有关要求
1. 提高认识,把握标准。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创建工作作为对标找差、创新实干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认真学习(宁教工委〔2015〕21号)(见***3)及《江宁区委教育工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江宁教工委字〔2018〕12号),认真把握好达标认定的标准和要求,按《南京市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开展达标认定和示范点创建工作。
2.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支部(总支)要将服务型党组织达标认定和示范点创建活动与“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师生、服务党员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丰富党建品牌项目。原则上,除已被命名为示范点的党组织外,获得品牌项目认定的党组织均要参加此批达标认定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工委办联系,电话:51196583。
***:1.南京市教育系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新时代先锋基层党组织)及达标单位申报表
2. 南京市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达标认定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