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张连春区长在区政府10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雨花台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草案)》(送审稿)、《雨花台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送审稿)、《雨花台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等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主要内容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的突出特点和主要内容。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抓好落实。全区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掌握修订变化情况,并结合本单位工作抓好执行和落实,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加强宣传、加大培训。区财政局作为预算主管部门,要加强《条例》修订内容的宣传推广,加大对各级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真正把《条例》学懂弄通做实。三是加强研究、完善制度。区财政局要以学习推广《条例》为契机,加强制度研究和创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体制,提高财政预算管理能力。
二、关于审议《雨花台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草案)》(送审稿)《雨花台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雨花台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草案)》(送审稿)《雨花台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送审稿),要求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根据本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区经济发展、财政收支等方面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区政府根据形势变化对年度指标、项目、预算进行局部调整,客观合理、符合实际。
会议要求,一是做好明年计划编制。区发改委要结合实际、聚焦重点,科学编制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二是落实预算管理要求。区财政局和全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财政预算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分析研判,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并按照计划做好化债工作。同时,要在财力可承受范围内,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全区财政运行平稳。
三、关于审议《雨花台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雨花台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要求区住建局根据本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会议要求,一是做好任务分解。区住建局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目标,做好任务分解,纳入每年度的区城建计划指标体系中,明确具体项目,确保实现总目标。二是统筹治水防涝。全区各级各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将海绵城市建设与治水防涝紧密结合,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优秀经验和管理办法,科学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治水工作,提高工作实效,最终实现“小雨不湿鞋、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严格标准,强化配合,增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全周期管控,确保各项建设标准和要求落实到项目规划、设计、审查、验收等每个环节,确保每项工程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