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党组织开展巡察
宿迁网讯(记者 高云龙)根据市委统一部署,6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工作从2023年6月29日开始,至8月18日结束。
巡察组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近几年,中央和省委就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出台意见、明确要求,市委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最新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市委书记陈忠伟在听取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强调,巡察工作要紧扣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站稳人民立场,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巡察组强调,巡察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重点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紧扣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扣被巡察党组织主责主业履行,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紧扣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巡察组指出,这次对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党组织开展巡察,充分体现市委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高度重视,是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接受巡察监督、配合和支持巡察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市县工作处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党组织要以巡察工作为契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增强支持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大力配合巡察工作,实事求是地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三是边巡边改推动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工作部署;积极配合衔接,全面接受巡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巡察整改。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设专门值班电话:178****1366(可接收短信);邮政信箱:宿迁市人民大道7号市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223800);电子信箱:sqswd2xcz@163.com。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宿迁市平安大道68号市生态环境局西门)、沭阳生态环境局(沭阳县迎宾大道1106号梦溪街道办公大楼南门东侧)、泗阳生态环境局(泗阳县北京中路20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泗洪生态环境局(泗洪县长江东路5号泗洪生态环境局南门)、宿豫生态环境局(宿豫区湘江路31号宿豫生态环境局辅楼南墙)、宿城生态环境局(宿城区北海路新区商务大厦7楼)、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宿迁经开区管委会大楼北门东侧)设置了联系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