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严整治野广告以案释法促文明
“野广告”是影响城镇容貌的一大顽症,屡禁不止,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近日,兰山区汪沟镇城管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镇集贸市场主干道的墙体、电杆等公用设施上存在大量喷涂的“野广告”。经仔细观察,“野广告”的字迹未干,队员们加大巡查力度,将正在喷涂“野广告”的张某抓个现形。据张某交代,自己家里是做喷漆施工的,想在街头喷点广告招揽生意,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刚喷了几处就被巡查人员发现了。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应给予当事人立案处罚,并及时清理修复。”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汪沟镇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王生军说。
2020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之年。今年以来,兰山区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协作联动、依靠群众、依法治理”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集中清理、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管理等措施,不断加大“野广告”清理整治力度,提升改善了城镇容貌环境,有效促进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清理整治清理“野广告”3734处,立案查处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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