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北银农水字〔2022〕28号
北银农水字〔2022〕28号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
北海市银海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质量和效益,促进生态绿色农业发展。现将《北海市银海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5月31日
北海市银海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质量和效益,促进生态绿色农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以产业提质为方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项目为抓手,在满足农业生产基本需求基础上,精心安排秸秆还田离田利用优先时序,合理布局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和收储运体系,调整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加快推进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市场作用,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初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工作,采取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各种利用措施,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尤其是禁烧区甘蔗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争取2022年底,培育收储运主体1个以上,建成2个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左右。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立北海市银海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伟强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傅文东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陈世毅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张从斌 福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宁封友 平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愈艺 银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技术推广站,办公室主任由陈世毅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不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积极性
各镇利用广播、报纸、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介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张贴横幅、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现场开展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全面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现场演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加大技术指导,推进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重点推广甘蔗机械化收获和蔗叶还田技术。大力推进甘蔗机械化收获和蔗叶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通过现场演示示范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合作社、种植大户购置甘蔗收获机、蔗叶粉碎机,推进我市甘蔗机械化水平。蔗叶粉碎还田机械化技术是指使用蔗叶粉碎机,对弃置在蔗田的蔗叶、蔗梢进行田间粉碎,再通过机械将被粉碎后的蔗叶翻埋入土。积极开展甘蔗机械化收获培训或演示,2022年12月底举办不少于1次培训或演示。(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大力推广甘蔗秸秆机械化离田技术。大力推广甘蔗秸秆机械化离田技术,引导糖厂、合作社、种植大户购置甘蔗秸秆离田设备,开展甘蔗秸秆离田利用。积极开展甘蔗秸秆机械化离田技术培训或演示,2022年12月底举办不少于1次培训或演示。(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3、推广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推广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投入少、见效快,坚持顶层合理设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措施得当,可以快捷有效地将秸秆焚烧问题解决在田间地头,大大减轻水稻秸秆处理成本,减轻秸秆收、储、运等方面的人、财、物压力。同时,还可以增加水田腐殖质,肥沃土壤,提升稻谷品质。水稻联合收割机在收获过程中将水稻秸秆切碎并抛洒田面,水稻机械化收获对秸秆粉碎综合利用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农业部门加强水稻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机械管理,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通力合作,绩效问责,确保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推广落实到位。积极开展水稻机械化收获暨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化技术培训或演示,2022年12月底举办不少于1次培训或演示。(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三)培育龙头主体,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机制。
1.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注重结合区域特色,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扶持、发展和引进一些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通过对秸秆加工利用关键环节进行补助等措施,有重点、有突出地扶持培育一些秸秆资源化利用主体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糖企)
2.培育收储主体。通过项目扶持、秸秆收储补助等方式,扶持一些秸秆收储主体新建扩建秸秆收储站、点。鼓励秸秆收储主体在乡镇、村培育发展秸秆经纪人,延伸收储触手。对购置秸秆打捆离田机械、秸秆收储、运输等环节给予补贴、降低秸秆离田成本。(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糖企)
3.推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科学布局建设集打捆压块、储存运输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秸秆收储网络体系。积极培育秸秆收储组织,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经纪人等,因地制宜建设秸秆收集储运站,扶持建设完备的收储站点网络体系,开展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根据当地种植制度、秸秆利用现状和收集运输半径,引导秸秆收储站点与种植户(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与秸秆发电、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秸秆沼气等产业配套。围绕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引入食用菌生产、生物质燃料生产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建立完善秸秆的收集、运输、收储、加工利用一体化产业体系,多方面、多途径消纳秸秆,提高秸秆利用率和利用价值,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四)突出重点环节,大力推行秸秆“五化”利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结合招商引资项目,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促进秸秆就近就地消纳,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
1.重点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积极引导农民将秸秆还田作为肥料提高耕地肥力,继续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以实施玉米、水稻、蔗叶等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结合秸秆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生物反应堆以及秸秆有机肥生产等,科学合理地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培育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重点推广“秸秆—牛羊—有机肥”种养循环模式,大力培育推广秸秆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探索多种形式的秸秆贮存使用方式。积极培育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发展压块饲料、颗粒饲料等秸秆商品饲料产业,促进秸秆饲料规模化利用。(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3.发展秸秆燃料化利用。积极推进秸秆燃料多元化利用,重点推进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模式,示范推广秸秆生物质灶具替代传统燃具,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4.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培育壮大秸秆基料食用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重点推广“秸秆—食用菌”“菌渣—有机肥”循环利用模式,示范推广秸秆腐熟作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蔬菜花木栽培基质等。(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鼓励秸秆纤维代木技术创新,发展制浆造纸、板材、活性炭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鼓励秸秆代粮生产酒精、木糖醇等。(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五)建立健全台帐,实行农作物秸秆清单式管理。
1、建立秸秆资源台账。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开展2022年度全区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农作物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状况,建立区、镇两级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牵头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建立秸秆清单式管理台帐
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区辖各镇农作物秸秆摸底调查,建立秸秆存量、去向台账,对秸秆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进行排查统计,结合秸秆捡拾打捆、就地粉碎还田等措施确定需要离田的区域、数量,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按秸秆去向分为综合利用秸秆、农民自用秸秆和废弃秸秆等类别,分类明确秸秆离田数量、离田形式、离田时限和离田后去向,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承担单位以及责任人,逐一确定实施秸秆离田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前全面完成重点区域农作物秸秆离田工作。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农作物秸秆存量、去向统计表发送至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电子邮箱:yhqnjz@126.com。(牵头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项目引导,推进禁烧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秸秆禁烧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北政办〔2020〕29号)要求,年底前积极申请财政资金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项目建设,福成镇、平阳镇各建成一个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各镇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考核。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提高效率和效果。主动与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
(三)探索创新。积极探索创新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手段,坚持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加强对农机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整合资金。根据工作职责,整合相关项目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大力扶持基层服务组织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探索途径,加大政策支持。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途径,支持秸秆生产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探索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变成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专业合作社、相关企业的自觉行动。
***1.禁烧区农作物秸秆存量、去向统计表.xls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