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江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下属公司、相关单位:
根据区特种设备百日攻坚行动文件,园区特种设备专委会对涉园区相关工作进行摸排及梳理,制定了《滨江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现经管委会同意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滨江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根据《江宁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滨江开发区特种设备专委会决定在园区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和重点整治相统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条块结合相统一,紧紧围绕“查大问题、防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目标,为冲刺“省一流”、争创“国家级”提供坚定的基础。
二、攻坚对象及重点内容
专委会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
(一)攻坚对象
园区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重点内容
1.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按各自监管责任,自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核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期整改、销号闭环管理,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检查内容:
(1)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检查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书面任命安全责任人;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档案是否齐全。
(2)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质的检查。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并办理聘用手续,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3)使用登记及登记标志的检查。检查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是否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定期检验及检验标志的检查。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检查锅炉的定期水质化验报告。
(5)安全***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压力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锅炉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是否有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并按要求进行定期能效测试;检查电梯内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抽查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急停开关是否有效,且有清晰的永久性标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处梳齿板是否完好,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之间,是否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检查起重机械是否设置紧急停止开关、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防坠安全器、高度限制器且完好;检查大型游乐设施是否配备安全带、安全压杆等束缚装置,且完好有效,抽查座舱舱门锁紧装置是否有效;检查叉车的照明系统和仪表盘是否正常,车辆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是否有效,是否能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如喇叭)、车辆后视镜是否有效、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仅观光车辆)、是否按要求配置安全带(仅座驾式车辆)、紧急断电开关是否有效(仅电动车辆)、视频监控装置是否有效(仅观光列车)。
(6)警示标志的检查。检查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警示标志是否张贴在显著的位置。
(7)运行情况的检查。检查锅炉运行的压力、温度、水位是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是否按要求及时填写运行记录、检修记录、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介)质化验报告;检查压力容器运行的压力、温度是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检查压力管道运行的压力、温度是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检查客运索道是否按规定进行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检查大型游乐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8)自行检查和维保情况。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有维保合同并在有效期内,检查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检查起重机械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2.突出重点开展安全检查。对商业综合体、大市场、中小型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开展排查,摸清设备底数、使用情况、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情况、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加强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整治。摸清使用期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底数,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评估。对存在无法消除的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电梯,采取必要措施消除电梯的使用功能,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不得移装使用期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
3.加强岁末年初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范。重点检查针对岁末年初大雪、冰冻、低温、寒潮等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动员部署、预案修订、应急准备等安全防护措施执行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攻坚、总结提升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22年11月19日)。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百日攻坚行动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要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专委会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主要任务、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动员部署,全面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11月20日-2023年1月20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隐患闭环;专委会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要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形式,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月21日-2023年2月底)。专委会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要及时总结提炼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积极推广,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周明大队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江分局周长明局长任副组长,专委会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为成员,全面加强对园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三)加强协调联动。专委会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整改难度大的重大隐患,由专委会牵头,相关成员部门、下属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集中攻坚;专委会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要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及时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推动百日攻坚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查督导。专委会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要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
(五)强化调度通报。建立调度工作机制,专委会各成员部门、下属公司要明确具体的联络员,每周五11时前和2023年2月15日前将本部门本辖区百日攻坚周报表和百日攻坚总结报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1.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络表
2.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周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