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深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深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007〕24号)精神,市政府于2007年7月2日(深府办〔2007〕101号)决定成立深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我市土地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锐锋
副组长:黄锦奎,张士明(市国土房产局)
成 员:李干明(市发展改革局)、祖玉琴(市民政局)、汤暑葵(市财政局)、黄珽(市国土房产局)、梁小群(市建设局)、洪海灵(市规划局)、黄敏(市交通局)、盛代林(市水务局)、邓寿棠(市农林渔业局)、张建安(市环保局)、杨新洪(市统计局)、秦永安(市城管局)、朱云生(市保税区管理局)、邱萱(市高新办)、黄正勤(市大工业区管委会)、李福民(市光明新区管委会)、朱廷峰(福田区人民政府)、戴飞欧(罗湖区人民政府)、乔恒利(盐田区人民政府)、宋强(南山区人民政府)、龙耀庭(宝安区人民政府)、王玉国(龙岗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产局,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黄珽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