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翠屏区双谊镇远端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远端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做好外出经商、务工、就学、随迁等人员的精准摸排、动态管理工作,应对好年终返乡潮的到来,按照白花、永兴、双谊片区工作专班疫情防控要求,镇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远端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翠屏区双谊镇远端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人员摸排、建好台账,并在疫情防控中全面贯彻落实。
翠屏区双谊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政府代章)
2022年11月29日
翠屏区双谊镇远端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区远端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外出经商、务工、就学、随迁等人员的精准摸排、动态管理工作,应对好年终返乡潮的到来,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人员组织
书记、镇长轮流24小时调度,其余班子成员24小时值班值守,按照联系干部确定一名人员作为镇级网格责任人,具体负责该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村(社区)原则确定组长为该组一对一联系人,如果该组外出人员较多或组长不能胜任此工作,安排村组其它人员充实一对一联系人力量。
二、工作职责
(一)一对一责任人及时调整远端疫情防控人员台账数量增减和内容更新,保持与在外人员的密切联系,了解其动态,如有返乡意愿的,提前上报返乡信息。
(二)村(社区)书记在区工作专班群里报每日返乡人员情况。
(三)镇级网格责任人负责督促联系村(社区)人员排查、动态更新、居家管控等疫情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确定专人落实返乡人员服务站和应急缓冲点建设,建设缓冲点主要用于区隔离点房间紧缺无法入住的集中隔离人员和镇内需健康监测人员的过渡和留观。
(五)镇党建办制作相关宣传内容,通过村村通、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
(六)文体中心督促学校做好“小手拉大手”,学生向家庭成员宣传返乡报备等工作。
(七)镇纪委牵头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三、时间要求
(一)12月2日前完成远端人员台账再次100%精准摸排,确保人员零漏统、内容零差错。
(二)12月3日前完善网格一对一联系人名单,并落实网格责任。
(三)12月4日前将审定好的《致群众一封信》送达联系对象,送达凭据由村(社区)存档备查。
(四)以上内容区工作专班将调度抽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查问责
(一)区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对台账人员漏统漏报、内容精准性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进行通报,存在有严重不实、敷衍了事等情况区纪委进行追责问责。
(二)未及时了解到返乡人员动态,造成问题人员返乡后未闭环管控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进行追责问责。
(三)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差的责任人将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约谈、纪委处理。
五、奖惩机制及经费保障
(一)制定有奖举报制度,对未报备和未摸排到的返乡人员、不遵守管控要求的居家人员,经核实后给与第一位举报人200元的奖励;给与对应责任人处罚同等金额(返乡人员以到家达30分钟计)。
(二)按台账人员3元/人补助网格责任人电话费,按居家人员30元/户补助联防联控工作经费。
(三)以上经费由财政资金进行保障。
***:关于实行双谊镇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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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双谊镇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保一方平安,现就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返乡未报备或未排查到的人员。
(二)瞒报重点疫情地区来镇的人员。
(三)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违反规定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四)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个体诊所、卫生室,未经实名登记,随意向顾客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
二、奖励标准
对举报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元,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相关要求
(一)指挥部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问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二)指挥部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
(三)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方式
发现线索后,举报人可将被举报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址、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行为等情况(单位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报告所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举报电话:0831-6254854、6690001、131****6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