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2021年分批次建设用地(平泉村六合村西木庄村西关工贸公司春光工贸公司迎宪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报批前程序严格征地报批审核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103号)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1)征收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清徐县清源镇平泉村、六合村、西木庄村,东湖街道办西关工贸公司、春光工贸公司、迎宪工贸公司、南营留工贸公司,马峪乡东马峪村和徐沟镇庄子村,征收面积28.3784公顷,其中平泉村8.1337公顷、六合村0.0978公顷、西木庄村2.3656公顷、西关工贸公司8.1836公顷、春光工贸公司1.9***4公顷、迎宪工贸公司0.6981公顷、南营留工贸公司0.004公顷、东马峪村0.3054公顷、庄子村6.6258公顷。按地类划分,所征土地农用地为18.041公顷,未利用地为1.1068公顷,建设用地为9.2306公顷。
(2)征地权属及目的:
清源镇平泉村征收集体土地8.1337公顷。用于教育科研用地项目建设。
清源镇西木庄村征收集体土地2.3656公顷。用于商住用地项目建设。
清源镇六合村,东湖街道办西关工贸公司、南营留工贸公司、迎宪工贸工公司、春光工贸工公司征收集体土地10.9479公顷。用于住宅用地项目建设。
马峪乡东马峪村征收集体土地0.3054公顷。用于住宅用地项目建设。
徐沟镇庄子村征收集体土地6.6258公顷。其中4.079公顷土地用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2.5468公顷土地用于仓储用地项目建设。
(3)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其它地面附着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
公示对象为被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四、意见反馈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太原市智宸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女士 电话:199****1415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