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兴仁高速公路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月27日,贵州省环保厅组织惠兴高公路沿线的黔南州、安顺市、黔西南州、惠水县、长顺县、紫云县、贞丰县、兴仁县环保局组成环保验收组,对惠兴高速公路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当日上午,验收组从惠水县城出发,对项目废渣场、废料场、排土场、噪声敏感点、边坡养护、应急设施、排水管网、水源保护区等进行现场查看。下午在贞丰县召开竣工验收会,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和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验收调查报告汇报,并审核有关验收资料。经讨论,会议一致认为:惠兴高公路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在施工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达到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和编制内容符合验收要求,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现场环保验收。
项目验收中存在的污染应急预案未报备、缺供水应急方案、三座桥应急管道未安装和部分废渣场植被恢复不理想等问题,建设单位承诺:植被恢复和沿线绿化,由于原施工企业已经退场,现正以新项目申报资金进行治理,其他问题承诺于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同意在建设单位将验收组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出具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