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政法系统扎实开展法治理念教育
青岛日报讯 我市政法系统自去年5月份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解决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为重点,着力促进政法队伍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全市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市委政法委日前制定了2007年全市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对同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全市政法各级各部门把解决实际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采取了得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在教育活动中,我市政法机关把查摆整改重点放在窗口单位、热点岗位,深入查问题、找症结、抓督查。期间,瞄准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政法机关积极推行“阳光作业”、首问负责制以及AB角工作制等措施,促进了执法办案效率的提高。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乱收费和超审限案件集中整改活动,实现了收费无投诉和审限无投诉,全市法院今年以来的平均结案时间较去年同期缩短了7天;市公安局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行政审批事项一次办结率达到76%,两次以内办结率达到96%以上;市司法局在监狱、劳教所中开展了执法执纪和执法档案管理自查活动,对去年办理的所有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有力推进了狱务公开、罪犯质量考核评估等制度的落实。
各级政法机关在组织政法干警自查思想、执法行为的同时,广泛实行“开门查”,向各级党委、政府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发放征求意见函,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各政法机关不断完善执法公开具体措施,规范执法公开的程序、内容、方式,增强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市公安局建立健全了“警务责任回访制度”,对民警的执法、服务和遵守纪律情况实行两级督察;市司法局开展了律师执业专项检查,查处了违纪违规的58起案件。
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严肃查摆整改问题的基础上,我市政法机关重在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市委政法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建立“执法档案”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将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管理。市公安局按照正规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各警种、各岗位的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建立完善了受案、案件审核等40多项执法规章制度。市中级法院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进一步加大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力度,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