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总工会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对象的公示
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马建丽等12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大病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马建丽,女,50岁,国家税务局庆阳市税务局职工。
卜小锋,男,53岁,邮政集团庆阳分公司职工。
赵克兵,男,49岁,市悦乐木材检查站职工。
王秋菊,女,51岁,建设银行庆阳分行职工。
王 斌,男,59岁,建行庆阳分行职工。
刘永杰,男,58岁,市市场监管局职工。
贺志强,男,59岁,市人民医院职工。
焦浩东,男,48岁,市中医医院职工。
秦普航,女,35岁,市委统战部职工。
曹维斌,男,58岁,市审计局职工。
齐小娟,女,45岁,庆阳五中职工。
二、临时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付武东,男,43岁,市信访局职工,因公牺牲。
三、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 系 人:张 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8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