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连续两年上榜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6月16日,记者从市营商局了解到,日前,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发布,在全国80个参评城市中,沈阳市成为20个标杆城市之一,连续两年成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全国标杆城市,其中6个指标进入全国前20位,相关改革经验和典型做法供全国借鉴或复制推广。
6个指标获全国标杆
评价结果显示,沈阳市营商便利度得分82.38分,比上一年度提升超10个百分点,是全国进步速度最快的14个城市之一。
从一级指标来看,沈阳市办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6个指标进入全国前20位,成为本指标领域内的标杆,相关改革经验和典型做法供全国借鉴或复制推广;劳动力市场监管、招标投标、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跨境贸易等6个指标领域进步较快,排名百分位相较于上一年度提升超过20个百分点。
下放政务服务1773项
近年来,沈阳市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减次数”改革,累计取消下放调整政务服务事项1773项。全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73.8%,企业开办时限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持续开展“万人进万企”“一联三帮”活动,全市10473名干部联系帮扶16617家企业,帮助企业解决产业链、融资、用工、基础设施配套、涉法涉诉、项目建设等方面问题9816件。全国信用监测排名沈阳市从2020年初的18名提升到第8名,“信易贷”平台融资规模突破109亿。
推进“只提报一次”改革
推进“只提报一次”改革。2021年底前,除特殊事项外,依申请类事项线上100%全程网办、线下100%一窗通办、单一事项和热点“一件事”100%实现“只提报一次”。
继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总体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50%以上新建工业类项目实行带方案出让土地,实现“拿地即开工”;100%低风险工业建筑项目实行建筑师负责制。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高志广、吴妍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