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中心与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合作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
根据《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内容,我市政务中心与北京市海淀区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推进政务服务水平再提升。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双方各自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协调员,做好对接、会商等组织协调工作。二是每月互通信息。定期交换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大厅运行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动态信息,共享工作经验。三是定期进行会商。建立沟通机制,每季度进行对接、会商、通报相关工作,每年举办2次集体业务交流会,重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商。四是互派人员学习。根据需求选派政务服务和管理人员到对方单位开展交流学习,促进业务能力提高。五是加强课题研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指导下,就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共同关注的课题进行深度研究探讨,通力合作为项目跨区域发展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六是搭建信息平台。积极探索网上审批平台互联互通,从信息共享、网上查询的初步合作逐步转向网上办理的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