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区统一发放佛山市残疾人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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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5日发表
本网讯 记者梁宇聪、杨立韵供稿:记者在12月26日召开的镇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获悉,从2013年1月起,我区将开始发放佛山市残疾人生活津贴,届时,我镇300多名政策对象将可以领取相应额度的生活津贴。
按照最新的规定,只要持有我镇户籍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对象,都可以享受该项政策。政策对象将按照残疾级别领取相应的津贴额度,其中四至一级残疾分别为每人每月50、80、100和150元。
镇社会工作局负责人表示,新的津贴标准从2012年7月1日开始计发,其相关工作已经进入公示以及上报阶段,预计明年一月符合申领的对象,均可一次性领取今年下半年的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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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6:57: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