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香街道安监站认真组织人员学习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条例》)已由珠海市市八届人大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条例》围绕珠海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在补充细化珠海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章规定化工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尽职免责制度等方面赋予珠海特色并进行创新。
为更好地掌握《安全生产条例》,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2月23日下午,翠香街道党工委吴文彬委员和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学习了新施行的《安全生产条例》。在学习的过程中,安监员还结合近年来翠香街道安监工作的实际,对《安全生产条例》中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尽职免责等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学习,并重点结合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
接下来,翠香街道安监站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活动,利用深入企业一线督导检查的时机登门宣讲送法,向企业管理人员、一线职工宣传新《安全生产条例》,切实营造新《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