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已准备就绪按省统一部署依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监测数据
按省统一部署,珠三角17个条件成熟的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将在3月8日正式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公布监测结果,珠三角其余站点力争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实现对外公布数据。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及数据发布工作,指示相关部门必须按上级要求保障信息公开。目前,我市已按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要求,具备监测能力,将按省要求公布监测结果。
深入开展技术研究
我市以推进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监测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监测的技术攻关,市环保监测站与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珠海市大气复合污染现状及防控措施研究课题”研究,编制了PM2.5污染现状及防控措施初步分析报告。同时着手组建空气污染防控专家组,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进行大气复合污染防控体系建设课题研究,建立专业监控队伍,尽快形成常规监测能力和监管合力。
积极筹建硬件设施
市政府在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监测工作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已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指标要求,购置PM2.5监测设备,在全市开展PM2.5常规监测。同时根据科学论证,对全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进行优化布设,使得监测站点建设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可操作性。目前我市在香洲、吉大、前山、唐家等4个区域布有国控监测点位,其中一个点位并入粤港联网。
按要求发布监测数据
我市按照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监测、适时公布”原则,从去年10月起已着手开展PM2.5的研究性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基础数据收集整理、环境质量新旧标准评价对比研究分析等工作,在仪器操作、数据分析方面积累经验。预计能按省要求,6月5日前,形成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纳入粤港联网的站点,3月8日由省环保厅统一向社会公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监测数据。
按新标优良率或有变化
在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珠海一直位列前茅,并连续五年在全省环保责任考核中获评优秀。预计采用新评价体系后,我市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此前有不同,这并不意味着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而是因为标准严格了、提高了,导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会有变化。估计空气质量整体水平在全省范围内仍能保持较好水平。
保护环境需全民参与
初步研究表明,PM2.5污染控制任务十分艰巨,美国近10年PM2.5污染水平仅下降了27%,环境空气中PM2.5有1/4来源于机动车尾气污染。由于PM2.5监测在我市是一项新任务,因此,我局认为,PM2.5的监测工作是环境管理的一项新业务、新手段,为保护大气环境提供科学依据,为治理空气污染提供技术支撑。目前,除了政府统筹规划、加强监管外,更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与参与,市民要树立环保自觉,践行低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