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企业退休人员2008年节日慰问费和生活费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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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经淳安县人民政府同意,从2008年1月1日起,淳安县企业退休人员2008年节日慰问费标准从原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150元,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63元。这是淳安县在2007年调整节日慰问费后的再次调整,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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