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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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2016年12月28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正式印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下文简称《规程》),并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
《规程》对各类不动产权利在不同登记种类下的申请、受理、审核、发证进行了详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规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中涉及继承、受遗赠应提交的资料,规定了撤销登记制度,细化了监护人代为申请制度和补证登记的操作规程,颇具创新亮点。
《规程》所拟定的制度设计合理,实用性、可操作性较高。它的出台对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操作规则与上位法的衔接,促进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规范性、统一性,并对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登记安全,提高登记机构办事效率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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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0:55: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