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连接线麻蓝沟弃碴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威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
你经理部报送的《连接线麻蓝沟弃碴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珙县底洞镇大地村、顶古村,拟建堆碴量为22万m3的弃碴场,用于堆放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3标段K14+937~K30+400开挖产生的土石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土区、挡碴墙、涵管、截排水沟、排水消能池等主体工程,其中填土区占地37200m2,设计堆碴量22万m3,堆碴高程492m~545m,最大堆高20m;挡碴墙位于碴场坡脚,采用M10浆砌片石铺砌,厚0.3m;涵管设置于碴场底部原始冲沟处,以保证场地排水通畅,长度约400m;碴顶周边设置M10浆砌片石截水沟、渣顶设置排水沟;排水消能池位于挡碴墙北侧靠右,收集截排水沟来水,容积约50m3。项目配套建辅助、公用、环保、储运等工程。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10.75%。
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的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经理部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营运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和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服务期满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建设期各类污染物的处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废污染周边环境,有效控制和降低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一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二是在各产尘点采取有效可行除尘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选用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四是依法依规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五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防生态遭到破坏。
(四)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安全与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保应急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落实环境信访维稳措施。高度重视环境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履行环境信访维稳主体责任,及时妥善调处环境信访纠纷,切实维护所在区域社会稳定。
三、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事中和事后环境管理,请你经理部按照环评提出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经理部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项目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你经理部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