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残疾人联合会珙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前到高中残疾学生教育资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对残疾学生开展教育资助,是减轻残疾人及其家庭教育负担和压力、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助力残疾人脱贫奔康的重要措施,根据《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对接受学前到高中教育的残疾学生开展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市残联〔2019〕19号)精神,决定对2020年度接受学前到高中教育的残疾学生开展资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现在园、在校接受学前教育到高中(职高)教育的残疾学生(含具有学籍的送教***学生)。其中学前教育和高中(职高)教育阶段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学生按《珙县残疾人联合会珙县财政局关于实施三类残疾学前和中高级职业教育补贴制度》(珙残联〔2018〕73号)精神开展资助。两项政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300元。其中学前教育和中、高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听力、视力、智力学生按《珙县残疾人联合会珙县财政局关于实施三类残疾学前和中高级职业教育补贴制度》(珙残联〔2018〕73号)制定的标准执行,学前教育补贴标准为50元∕生∕月,每年补贴9个月;中、高等职业教育补贴标准为100元∕生∕月,每年补贴9个月。
2020年春期就读一年级且已享受2019年教育资助的残疾学生本次不资助,下一年度再行申报。
三、申领程序
(一)申请。2019年已获得资助的残疾学生本年不再填写申请表,对新增的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受助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受助对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珙县残疾学生学前教育到高中(职高)教育资助申请表》。
(二)审核。各乡镇残联依据上述材料,商就读学校(幼儿园)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上报县残联。
(三)审批。县残联商县教体局对乡镇残联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县残联主要审核残疾人残情,县教体局主要审核上报的残疾学生学籍,审核无误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反馈给户籍所在地乡镇公示5个工作日。
(四)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残联制作《珙县残疾学生学前教育到高中(职高)教育资助花名册》,商县财政同意后,直接将资助金发放到受助对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宣传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以帮助残疾儿童接受保教、残疾学生接受教育,为残疾人家庭分忧解难为立足点,确立专人负责,积极为残疾人服好务,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管理,重精准
加强受助对象残疾人证、在校、在园证明、户籍等相关信息审核;对户籍有迁入、迁出发生变化的、残疾证注销的、中途辍学的应停止发放补贴;严禁有截取、套取、骗取、挪作他用和优亲厚友的情况发生,并自觉接受审计、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及时报送,重规范
各乡镇残联在2020年7月24日前将 《珙县残疾学生学前教育到高中(职高)教育资助申请表》、残疾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和《珙县残疾学生学前教育到高中(职高)教育资助发放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报县残联办公室。
***:1.珙县残疾学生学前教育到高中(职高)教育资助申请表
2.珙县残疾学生学前教育到高中(职高)教育资助发放花名册
珙县残疾人联合会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