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集中开展狂犬病防制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
最近,孝儿镇一些村(社区),相继发生狂犬、流浪犬咬伤人民群众的恶性事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由此可见,镇辖区的狂防形势十分严峻,狂防工作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为有效控制狂犬病疫情,彻底遏制狂犬病的高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宜宾市狂犬病防制和犬只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珙县人民政府2021年狂犬病防制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狂防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2021年我镇狂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狂防工作职责,扎实开展犬只管、免、灭、测综合防控措施,降低养犬密度,有效控制狂犬病疫情。犬只登记造册率达到100%;犬只拴(圈)养率达100%;犬只免疫率达100%;疫点范围内灭犬率达100%;暴露就医者伤口规范处理率及疫苗接种率达100%;群众对狂犬病的危害及防控措施的知晓率达100%。切实做好我镇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强化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各村(社区)干部要配合畜牧、卫生、公安部门,向广大群众宣传狂犬病防制知识,加强犬只拴(圈)养管理,搞好犬只狂犬病疫苗防疫,杜绝狂犬、流浪犬咬伤人民群众的恶性事件发生,对未免疫犬、狂犬、流浪犬、一律采取捕杀。对群众要做到100%的宣传,做到村村有标语,家家有知晓,人人懂狂犬病防控知识。
三、落实防制措施
(一)犬只管理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村、居民的养犬情况及犬只免疫接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孝儿镇畜牧办,限养区内由公安部门审批发证99%以上,发放《犬只准养证》,建立审批登记表册。城区和农村犬只一律实行拴(圈)养,拴圈养率100%。拴养犬只绳链不超过3米。
(二)犬只免疫
城镇限养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免疫率98%以上,农村犬只免疫率90%以上,各村(社区)组织养犬户把犬只集中地点进行免疫,同时颁发《犬只免疫证》和《犬牌》,并建立免疫注射档案。
(三)犬只灭杀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重点地区开展大规模的灭犬活动。凡是狂犬、可疑病犬、带毒犬、无准养证和免疫标志的敞放犬、交易犬一律灭杀,灭犬工作孝儿镇统一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各村(社区)自行组织本辖区灭犬工作。
(四)费用安排
一是本次犬只免疫接种工作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二是对限养区无准养证和免疫标志的敞放犬,灭一只补助50.00元,非限养区无准养证和免疫标志的敞放犬,灭一只补助30.00元,对各村灭杀的犬只一律以交到孝儿镇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办)的犬尾巴为准进行补助;三是镇政府将对本次免疫工作给予各村(社区)适当的工作经费。
四、正确处理狂犬咬伤,控制狂犬病发生
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的《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对被犬只咬伤的病人进行综合处置,就诊犬伤患者伤口正确处理率100%,犬伤患者全程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达95100%,狂犬病发病率控制在0.05/10万以内,一旦发生狂犬病疫情按法定要求报告,不得迟报、少报,严禁隐瞒不报。
五、落实经费投入,建立责任追究制
把狂犬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防制管理、犬只捕杀、动物防疫、犬伤预防接种等相关工作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狂犬病控制目标不能按时实现的,将依法追究所辖区领导的责任。
以上是孝儿镇2021年集中开展狂犬病防制工作实施意见,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迅速广为宣传,坚决贯彻执行。
珙县孝儿镇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