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规划优化服务仪陇县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的通知》(仪卫公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布局、方便群众”和“谁体检、谁发证”的原则,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县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制证、发放工作将由三家体检医院即县人民医院(新政院区)、县中医院(金城院区)、县第二人民医院承担,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不再负责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制证、发放工作。
6月11日下午,我队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事宜工作会。大队长肖俊、副大队长黄冬青与三家体检医院的健康体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图为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事宜工作会现场)
会上,副大队长黄冬青就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编号、制证、登记、发证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大队长肖俊要求,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发放工作是关乎人民健康生活至关重要的一道防线,各责任医疗单位要定时上报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发放情况。我队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三家定点体检机构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检查、检查项目不齐全、超出范围擅自开展健康检查活动、营私舞弊、出具虚假报告或健康证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规范体检行为、确保体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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