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今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万元
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投诉举报中心以化解消费矛盾为己任,做到让消费者满意,让消费者放心,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今年以来,共调解消费维权123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4万余元。
该局要求投诉受理人依法积极受理和处理在职权范围内的消费者投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搪塞消费者。按照市场监管职能,依程序受理。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受理人员做到热情、积极主动,及时记录、转接及处理投诉,确保记录信息准确完整。
在受理投诉后,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取得联系,赶赴消费纠纷事发地,认真对被投诉经营者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消费纠纷投诉案件,做到快速反应,积极作为,并留存证据,为后续处理做好充分准备。
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的陈述,查清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争议解决意见。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告知投诉人其他法定争议解决途径。对于被投诉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绝不允许以调解掩盖违法事实,造成失职渎职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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