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十四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四批信访举报件共计7件(其中来电3件,来信4件)。截至9月28日,已办结7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2021年9月28日(第24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SD202****80085 | 举报人对X2SD202****00022公开回复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照2019年《东营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万德福煤场2020年底应完成全部封闭并安装喷淋设施,但是直到现在仍是采取临时措施,效果甚微,遇有风天气煤灰遮天蔽日,周边房屋、路面、树木、车辆等都是黑的,污染依旧严重。 | 垦利区 | 大气 | 9月19日,垦利区组织垦利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万德福煤场”为东营万得福物流有限公司储煤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整治重点是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该储煤场不在整治范围内。 2.《东营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试行)》(2018年9月)要求“贮存煤炭、煤渣(灰)、水泥、石膏、炭黑、石油焦等易产生扬尘的各类粉状、粒状、块状物料等堆场应当全部密闭。暂时不能密闭的应采取防风抑尘网(墙)配备喷淋系统、苫盖等扬尘防治措施”,但《导则》未明确整改完成时限。企业按要求建设了防尘网、车辆冲洗台,物料采取了篷布覆盖等措施,并配备洒水车、雾炮等设备。 3.自接到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转办X2SD202****00022件后,该储煤场已暂停使用,并计划实施储煤场封闭改造工程。9月19日现场检查时,该储煤场四周防尘网完好,场内堆放的煤炭全部用篷布覆盖,无裸露现象,场地内和周边地面上未发现扬尘和积尘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垦利区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东营万得福物流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彻底清理现场堆存的煤炭。对储煤场封闭改造,主体工程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改造完成前不得启用,并做好清理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防扬尘措施。 2.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督导,协助企业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 已办结 | 无 |
2 | X2SD202****80023 | 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街道辖区内,海东路123号存在的以下问题: 1.院内有家禽屠宰点一个,每天露天屠宰家禽,污水随意倾倒,臭味熏天。每天凌晨3点多,鸡鸭鹅一起鸣叫,噪音很大。 2.院内进门处,是一个装修材料储存仓库,由于城区道路对货车限行,每次运货车辆都是凌晨4、5点钟到达,有一 辆叉车负责装卸,工作时噪音大。环保督查期间,停止了营业。多次反映未解决。 | 东营区 | 土壤 | 9月19日,东营区组织区农业农村局、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海东路123号”是一处平房院落,产权人为黄河路街道南王屋社区居民王某连,主要以外来租客居住为主。院内活禽屠宰点经营者为孟某华,租用该院落西侧简易房(约60平方米)从事活禽屠宰,污水通过院内污水管线进入海东路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随意倾倒现象,屠宰点存栏少量活家禽,家禽鸣叫声较大,屠宰场地卫生环境较差,地面污浊,存在屠宰异味。 2.信访反映的“院内进门处装修材料储存仓库”属于东营区京威吊顶材料经营部,经询问经营部负责人,每月仅从外地进货1-2次,装卸作业均是白天(7点30分到17点)在仓库内进行,不存在凌晨装卸作业情况。只有装卸大件装修材料时,才会用到叉车,随机调取企业2021年8月20日、8月21日、8月23日、8月25日的监控录像,未发现凌晨4点-5点有叉车装卸作业行为和运货车辆出入情况。 3.查阅2021年以来的“12345”热线电话记录,未收到过该装修材料储存仓库关于噪声的举报,也未收到海东路屠宰异味和噪音情况的举报。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均未反映夜间听到叉车装卸作业的声音。环保督察期间,该商户未接到过停业通知,仓库一直正常运营。 | 部分属实 | 1.黄河路街道办事处责令活禽屠宰户孟某华对现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和消杀,异味基本消除。因家禽鸣叫确实影响周边居民,孟某华表示自行搬离此处。9月21日,再次到现场查看,活禽屠宰户孟某华已搬离,现场干净整洁。 2.加强对该区域尤其是叉车作业的监管,督促经营商户规范经营,防止噪声扰民。 | 已办结 | 无 |
3 | D2SD202****80065 | 河口街道河园小区南侧是银河公园,每天不定时有很多人员吹萨克斯并且播放音箱,噪音扰民;每天不定时小区门口有停放播放装修广告的车辆,噪音扰民。 | 河口区 | 噪音 | 9月19日,河口区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河口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银河公园位于河园小区南侧,距小区直线距离约300米,周边居民小区相对密集,是附近群众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 2.信访反映的“在银河公园吹萨克斯并播放音箱,噪音扰民”问题。经查,每天有部分音乐爱好者自发组织在银河公园吹奏萨克斯并用音箱扩音,由于活动时间不固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3.信访反映的“河园小区门口停放播放装修广告的车辆,噪音扰民”问题。由于河园小区建成时间相对较晚,居民对房屋装修有一定需求。经营装修业务的部分商家不定时安排宣传车辆在小区门口进行广告宣传,通过音响设备播放装修广告,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河口区责成河口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河口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劝导休闲群众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倡导文明休闲,和谐友善,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2.公安机关发现噪声扰民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制造噪声不听劝导的依法予以查处。 | 已办结 | 无 |
4 | D2SD202****80060 | 东营市广饶县广瑞路12号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公司有环保设备,但是设备不合格,管道是坏的,有部分设备只是电机转,但是不起作用,生产时会闻到异味,有检查时候会关窗,检查结束后就会开窗经营,硫化车间内有很多油,但排放废油的管道有漏油现象,废油直接渗入到地下。 | 广饶县 | 土壤 | 9月19日,广饶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乐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建有400万套/年高性能、环保节能型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共建有14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检修状态,厂区无明显异味。经调阅自行检测报告,该企业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通过生态环境部门日常检查、突击夜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开启,未发现废气收集管道破损现象和开窗生产情况。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没有反映该公司正常生产时有异味问题。 2.该企业硫化车间地沟和动力车间内废水收集池,均已作硬化处理,废水经隔油池进入厂区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管网内污水表面无明显油污,未发现污水管道漏油及废油渗入地下的情况,但硫化车间液压油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 部分属实 | 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乐安街道办事处督促吉星轮胎对硫化车间生产设备和管线进行维护检修,杜绝液压油“跑冒滴漏”等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5 | X2SD202****80014 | 1.东营区辛店街道红卫村西四路东,德州路南有一东营华川劳务公司南胡同往里走到东头左转,往北走有一井场,井场北边有两个院子,有小化工厂。 2.油建培校东边南北沟,沟内水发黑发臭。 3.红卫养殖区中间排水沟和变电站南水塘,水发黑发臭。 | 东营区 | 水 | 9月19日,东营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辛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小化工厂”实为东营科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租用的仓库,主要从事石油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石油工具销售与维修服务,不进行生产。该企业租用辛店街道办事处红卫社区居民王某的两处院落作仓库使用。其中东院闲置,西院大棚内放有盛满纯净水的白色吨桶10个,水质稳定剂32桶(每桶25公斤),蓝色大桶12个(空桶),室内存放有稠油降粘剂(PF-NEMLL)42桶(每桶200公斤)。水质稳定剂主要用于水处理;稠油降粘剂主要用于海上钻井作业,属一般化工料。现场无生产设备,无生产迹象。 2.信访反映的“油建培校东边南北排沟”,长约500米,沟边及沟内长有较多杂草及芦苇,岸边有零散的生活垃圾,水面漂有浮萍。水体呈浅黄色、无明显臭味。排沟以西有6座红卫村村民自建院落,主要对外租赁居住,平时有少量生活污水进入该排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水沟水质进行检测,氨氮为2.55mg/L、溶解氧为8.37mg/L、透明度为30cm、氧化还原电位为176mV,该处水体不是黑臭水体。 3.信访反映的“红卫养殖区”实为多年形成的自然村落(原规划的养殖区但未建成),目前村落内无养殖户,区内有2条排水沟,分别位于两排院落之间,长分别约360米、290米,宽约5米,主要用于该区域雨季排水泄洪。该区域现有院落126户,无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住户生活污水直排2条排沟。靠东的排水沟南端漂浮有少量生活垃圾;靠西的排水沟水面漂有浮萍及少量生活垃圾。排水沟水质呈浅黄色,无明显臭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条排水沟水质进行检测,氨氮分别为0.378mg/L、3.58mg/L,溶解氧分别为8.27mg/L、8.32mg/L,透明度分别为30cm、29cm,氧化还原电位为142mV、132mV,均不是黑臭水体。 4.信访反映的“变电站南水塘”面积约6000平方米,为红卫村居民取土形成,因地势低洼,长期积存雨水。现场检查发现,整个“水塘”基本上被芦苇覆盖,只有南侧有少部分能看到水面,水面漂浮有浮萍,水体呈浅黄色,无异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塘水质进行检测,CODCr为62mg/L、氨氮为6.8mg/L,该处水体不是黑臭水体。 | 部分属实 | 东营区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辛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排沟及水塘水面漂浮的生活垃圾进行打捞,加强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定期清理底泥,改善水质。 2.要求油建培校周边6家住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院内化粪池建设。 3.在红卫村落内铺设污水管网,将此处生活污水导入西二路市政管网,计划2021年12月底完成。 | 已办结 | 无 |
6 | X2SD202****80049 | 农高区丁庄街道郭王村东边工业园,国砼商混南边院内一般晚上加工废旧轮胎,气味很大。 | 黄三角农高区 | 大气 | 9月19日,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黄三角农高区分局、丁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国砼商混南边院内企业”为广饶县福丰橡胶有限公司,该企业建有利用废旧轮胎破碎生产橡胶粉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和扶持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该企业生产过程仅涉及物理切割、粉碎等工艺,不进行加热、熔融等反应,在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颗粒物和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配套建设集气罩将废气统一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等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于9月初停产。企业正常生产时,存在夜间生产情况。现场查阅企业环保设备运维台账,未发现夜间生产时停用环保设施、废气直排情况。查阅该企业2021年8月31日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委托检测报告,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黄三角农高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黄三角农高区分局、丁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组织生产,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7 | D2SD202****80059 | 北宋镇董家村西南角处有一个养兔子的院子,每次刮西南风时臭味直接冲向自己家中,异味扰民严重。 | 利津县 | 大气 | 9月19日,利津县组织北宋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北宋镇董家村西南侧肉兔养殖户为村民董某玉,该养殖户位于非禁养区,其周边仅东北侧有一处住户。该养殖户建有1栋兔舍,养殖肉兔共计180只,属于散养户。养殖产生的粪便定期清理后全部还田利用。现场检查时,兔笼内有少量粪便,兔舍内有轻微异味。 | 部分属实 | 利津县责成北宋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养殖户对兔笼内粪便立即清理,喷洒除味剂除臭。 2.由网格员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落实好除臭措施,减少养殖行为对周边带来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