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核26件
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力度日前,笔者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了解到,该局三措并举推进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目前,已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核26件,列席政府常委会进行法制审核38次。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合法性审核基础。该局通过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机关、合法性审核机构及各自的职责分工;该局通过印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界定指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界定及合法性审核范围,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合法审全覆盖。
以能力提升为抓手,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该局通过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开展业务大学习每天理论学习一小时、业务培训等持续更新业务知识,补全知识短板;在遵循规范性文件书面审查为主线的前提下,该局创新审核工作方法,按需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协调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开展辅助审查;建立了合法性协助审核制度,对需要由其他职能部门参与协审的,可以提请制订机关办公机构转送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协审,从而提高审查效率;该局通过建立法治审查专家智库,对重大疑难、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或者涉及敏感领域、重大利益调整的事项,邀请智库专家学者协助解决专业性问题,充分发挥外脑的作用,从而弥补审核人员专业知识的不足,提高审查质量。
以备案审查为抓手,确保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该局对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政府常务会议前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对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报备时需提交本部门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通过推进审核工作信息化、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目录制度与报备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将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督范围,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在建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前提下,针对部分单位和人员对合法审工作不重视、存在抵触等情况,主动与人大、检察、纪监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通过案件评查、典型案例通报、强化行政复议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附带性审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式,提高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追究,真正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到实处。(通讯员 张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