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启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救灾理赔
受“利奇马”影响,我区部分镇街受灾情况严重。为抗击台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全力开展了救灾工作,努力把群众财产损失降到最低。近日,从市相关部门获悉,目前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已经启动救灾理赔。
据了解,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等9家保险机构启动了保险赔付工作。保险公司正通过接受报案、实地考察评估并最终确定赔付的方式,有序开展灾后保险赔付工作。为让受灾居民及时了解掌握保险理赔相关事宜,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可拨打95500进行报案,保险公司人员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受灾情况评估。
保障对象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区域内的外来人口。《淄博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基本保障范围共有6大类:一是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二是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三是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的损毁。四是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五是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六是其它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当发生责任事故或意外事件后,政府本身无责,但出于社会责任,必须启动救助的,保险人负责给付政府应急救助补偿金。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政府部门除外)追偿的权利。
基本保障额度为:一是以淄博市保费额统算,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倍。二是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三是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四是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五是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六是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60元/人/月。对于重复保险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