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材料未进评议目录不得入校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5月31日发表
开学在即,我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进《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教辅不得进入学校。
通知要求,坚持“公告管理、确保质量、限量限价、自愿选用”的中小学教辅管理的基本原则,各设区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可从公告中,每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含同步练习类、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等),推荐给辖区内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未列入《目录》的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迫使学生购买,中小学校更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省教育厅在门户网已公布推荐的教辅材料品种,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9-88668856。(记者 吕扬)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0:31: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