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税费减免中小企业迎春暖
《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20〕6号)明确:“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
哪些企业能享受疫情期间的税费优惠?如何申报?需要遵照哪些流程?本报联合沈阳市税务局,权威发布该项政策的适用范围、条件、执行期限、操作流程等,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及时、方便、快捷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办理流程 两步轻松搞定
3月3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王香宜会计,她所在的公司已经享受到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被问及办税心得时,王会计表示:“先维护,后申报,只需两步走就可以轻松搞定!”
什么是先维护,后申报呢?王会计介绍,她首先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第一步,进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也就是之前说的维护。在准确填报减免税时间、减免税性质等内容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月享受减免税额,减免信息一目了然。第二步,王会计进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会自动弹出《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减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准表》,王会计在“减免理由”一栏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从三项减免理由中选择一项并填写相关内容,最后核实减免税额,申报成功后就直接享受到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了。
“就是这么简单!”王会计说。她还告诉记者,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出台后,沈河区税务局通过税企微信群等方式第一时间向企业“靶向”推送政策,提供“点对点、一对一”的政策宣传和减免税操作辅导,税务所所长和管理员全程“陪伴式”纳税服务,帮助企业早知晓、早熟悉、早享受税收优惠。
工作人员介绍,税务机关对该项税收优惠采取的是“以申报代申请”的减免方式,先由纳税人自主判别、自行申报享受,税务机关事后审核。王会计说:“疫情发生以来,我们企业所属17家子公司财务人员都是在家通过‘非接触式’网上办税,而且税务机关还大幅精简了该项减免税的办理材料和程序,极大减轻了我们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和心理负担。”
企业感受 “真是一场及时雨”
王会计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中型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为房产出租和物业服务,现有租户6000余户,其中90%以上为个体工商户。疫情发生以来,各项业务陷入停滞,直到3月24日才逐步开放,作为市场主办方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王会计算了一笔账,“仅2月份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一项就为我们企业节省了68.95万元的资金,3个月的减免期,能直接为公司减免税超过200万元。这真是一场及时雨!”王会计表示,“有了税务部门注入的‘强心剂’,我们公司有了经营发展的底气,疫情期间敢于发挥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主动为承租户减免2个月的租金和物业费,与广大个体业主共克时艰,支持商铺尽快复工复业。”
为了使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能够精准、及时惠及全市广大中小企业,全市税务部门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纳税人直播课堂、在线政策答疑、电话一对一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每一户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对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本组稿件由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杜梦雅/文 张文魁/摄
哪些企业能享受税费减免?
记者在沈阳市税务局了解到,可享受“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这项税收优惠的企业,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企业。以企业2019年度实际数据认定是否符合中小企业标准。
中小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一是因疫情影响,本月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二是因疫情影响,本月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三是因疫情影响,本月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营业利润为负数。
此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至4月,具体是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至4月。
企业办税实现98%业务“网上办”
疫情发生以来,沈阳市各级税务部门积极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按照“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选择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邮寄等线上办税缴费渠道,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梳理和发布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积极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凡是清单之内的事项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将185个“网上办”涉税事项清单扩展为206项,确保全市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和涉税费受理两不误。
同时,各级税务部门配套推广小规模纳税人专用***“自己开”、抵扣信息“自己钩”、异常锁卡“网上解”、***信息“一站查”等系列创新服务举措。对纳税风险等级低、信誉高的纳税人可按照规定一次领取足量***,切实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窗口的频率。及时推出“纳小服说税”解读政策,一大批业务专家开通网上学堂进行远程辅导,成为贴心的“税管家”……一项项创新服务举措、一条条“非接触式”线上办理渠道,不断推送到纳税人缴费人面前,确保了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就能顺利办税缴费。
另外,A级纳税人只需一个电话,税务机关就可为其办理涉税业务,这是沈阳市税务局针对信用等级较高的纳税人特别推出的“不见面的服务”。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提供“容缺受理”,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沈阳“非接触式”办税比例已达到94%,网上申报率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