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丹东地区34处固定电子交通违法抓拍路口段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的规定,现将丹东地区34处固定电子交通违法抓拍路口(段)公告如下:
一、路口名称
1、丹东市区
振八街 ──兴七路口 山上街 ──兴七路口
青年大街──兴七路口 青年大街──兴五路口
桃源路 ──体育馆路口 江城大街──十纬路口
江城大街──六纬路口 江城大街──三纬路口
江城大街──通江街路口 江城大街──菜草市街路口
江城大街──九江街路口 锦山大街──九江街路口
锦山大街──朝凤街路口 十一经街──九纬路口
十一经街──六纬路口 十一经街──三纬路口
青年大街──体育馆路口 锦山大街──体育馆路口
珍珠街──东齐路口
2、东港市区
黄海大街──老车站路口 黄海大街──中心交通岗路口
黄海大街──中心医院路口 黄海大街──大市场路口
东港路 ──大桥北路口
201国道:1475公里+600米处(前阳镇)
1500公里+500米处(长山镇)
1525公里+100米处(黄土坎镇)
3、凤城市区
二龙山工业园路段
石桥路河畔一期出口
桓盖线226公里+300米处
4、宽甸县区
201国道1397公里+100米处(杨木川)
二、高速公路
沈阳──丹东方向:215公里处、191公里处、148公里处
丹东──沈阳方向:191公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