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确定19个村为市级首批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
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继本市青浦区夏阳街道枫泾村等三个村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后,本市各级农经部门按照市农委总体工作要求,自今年起,在10个区县确定19个村作为市级首批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嘉定、宝山、青浦、金山等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在每个镇选择1-2个村进行扩大试点。
目前,嘉定区农经站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县范围内的部分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进行阶段评估检查,重点对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帐务处理程序是否规范、民主管理机制是否建立、财会人员是否参加培训和持证上岗、是否开展审计监督和推行会计电算化等六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
从阶段性评估检查情况来看,试点工作得到了各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试点村的高度重视。各试点村根据本村实际和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各级农经部门指导下,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主要内容,按计划和时间节点认真推进,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各试点村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建立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完善了财务民主管理制度,并形成了制度汇编。二是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做到村级组织所有财务活动公开,特别是村重大财务活动以及群众普遍关心事项,例:财务收支预算、村干部因公外出考察、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重大投资项目等做到逐笔公开。三是加强财会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等管理工作。四是开展村级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村务会计队伍建设,实行会计持证上岗,逐步推行村总会计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