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反馈问题四十)
合山市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
(反馈问题四十)
一、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依然频发
二、责任单位
中共合山市委员会 合山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我市加大市城区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制定《合山市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张贴《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60份,发放《告市民书》30000份,悬挂横幅20条,发送短信40000多条,宣传车每天在市区播放禁燃内容2趟等种多形式开展宣传。组织应急、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重点节假日期间积极开展巡查工作,加强查处和整治城区内禁燃区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2019年,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车辆60辆次,查处5家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其中,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重点时段,对禁止燃放区域巡查7次,依法查处了4起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4人进行了处罚)。2020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车辆10辆次,查处2个无证流动经营点,没收爆竹10余卷,烟花5件。通过几年来打击烟花爆竹燃放违法行为,在禁燃区域内基本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发生。
根据《来宾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备案指引》文件精神,我市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14至18日)。监督电话:0772-8914716。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投诉或问题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电话进行反馈。
中共合山市委员会 合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