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0-22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4〕133号)、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通知》(鲁外专〔2014〕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启动2015年度国家、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2015年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要紧紧围绕《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山东省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组织推报,重点支持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开发项目引进的高端紧缺专家和专家团队,以及能够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蓝色经济发展、创新型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及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具有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引智项目,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
(一)项目类别及条件
2015年度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类别包括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和常规项目。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请仔细阅读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详见***1)。
(二)申报方式
1、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用EXCEL格式申报书申报(详见国家项目申报***电子表5-2),团队项目填报团队类申报书(见***电子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和常规项目统一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申报,即登陆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点击“国家外专局引智工作与成果共享体系管理平台”。具体申报流程请仔细阅读《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详见***2)。
(三)相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国家外专局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青岛市人社局外国专家管理处。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重点项目、专项项目、示范推广项目及常规项目申报材料从国家外专局网站管理平台提交后,从该系统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上报。
二、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
(一)项目类别及条件
2015年度山东省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类别包括“智惠山东”外国专家项目、山东省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港澳台”专项。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请仔细阅读山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通知》(鲁外专〔2014〕42号)(详见***3)。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2015年度山东省各类外国专家项目均采取单机版电子表格填写,各类项目申报表详见电子***材料(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dhrss.gov.cn)。
2、请严格按照山东省外专局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及相应***电子版一份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2月10日前报青岛市人社局外国专家管理处。
三、注意事项
1、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需要,科学安排引智课题和立项项目,充分挖掘国外智力资源,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有效指导和组织申报工作。
2、认真开展2014年度外国专家项目总结工作。有2014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立项的单位,请将执行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人社局外专局外国专家管理处。总结材料要包括年度工作总结、项目执行情况表、专家工作现场照片。重点专项项目和成果突出的常规项目,要形成翔实的总结材料。对未提交2014年度工作总结的,2015年项目申报材料将不予推报立项。
3、2015年度国家科教文卫类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
***:1.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2.《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山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5 国家、省项目申报表 及相关***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0日
(联系人:朱峰、田八一;电话:85911890,85911893;邮箱:qdyzb321@163.com; 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市政府二期办公楼1715室)
***1:
国家外国专家局
关于申报2015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4]78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和预算编制工作,现将申报2015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主要依据
2015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来组织,重点支持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开发项目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能够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型及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的引智项目。
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提升质量、控制规模、提高执行率。发挥好国家引智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014年规模。鼓励地方引智部门积极利用地方经费自行开展引进人才项目。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原则上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5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主要专家在华时间不少于1个月、团队成员总计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重点领域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
(二)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
主要支持引进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能产生重大引智成果的项目。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提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 且引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重点项目在各引智归口部门申报的重点项目中产生。
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执行重点项目相关政策。
(三)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常规项目
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支持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畜禽品种、水产品优良品种以及先进实用种养技术、卫生健康等公共事业领域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示范推广。常规项目围绕部门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来组织。
三、申报软件要求
1.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用EXCEL格式项目申报书申报(***5-2),团队项目填报团队类申报书(见电子版),提交相关***材料。申报表格电子版请从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文件名“2015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申报表”。
填写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时,请不要增加或删减申报书的行数,否则,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评审系统将无法接收申报书,项目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2.常规项目、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统一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申报。
3.专家组织项目以网上洽谈系统批复的为准,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网上洽谈系统批复过的项目,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项目,在填写项目申请表时可以不填写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4.已获上年度批复的项目,如继续申报,请在项目申报表封面和***1或***3备注栏中注明“连续”。
5.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和***1的备注栏中注明“独联体”、“软件”字样。
6.如项目单位是已命名“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或“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请在项目申报表封面和***1或***3的备注栏中注明“引智基地”或“示范单位”字样。
四、申报材料和截止日期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计划和预算的公函、项目计划汇总表、项目申请表,高端项目、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需提供经费预算表和项目简介(***6),各一式一份。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需提供申报书、汇总表、评审演示PPT电子版。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或意向性)合同;
3.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书和***材料须分别装订。
请将2015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材料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
五、2014年项目总结
请认真做好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总结工作,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2014年度总结材料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
2014年度总结材料包括: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年度项目工作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各类别项目执行情况表及电子数据。
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应包括:各类别项目执行数、聘请专家人数。对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的突出成果,要上报相关详细材料。
对不按时提交2014年度总结材料的部门,我局将不批复其2015年项目计划。
国家外国专家局
***2: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 用 说 明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从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首页点击进入。该系统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组织开发,具有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审批、项目总结报送等功能。系统简要使用说明如下。
一、用户类别
本系统分为管理用户和使用用户。管理用户为各级引智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是审批用户注册、审批项目、汇总本地区本部门项目。
使用用户是指利用该系统申报项目的专家聘请单位,需要注册获得用户名称。
二、用户注册
管理用户不需要注册,由系统分配。
使用用户需按系统提示步骤注册。根据实施聘请单位登记管理要求,聘请单位需先登陆国家外专局网站(www.safea.gov.cn)首页,点击进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选择“聘请单位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并经市外专局审批通过而取得登记号后,再进入国家外专局网站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在“经技专家网上洽谈系统”注册过的用户和去年已经登记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但需填写登记证号。
三、项目申报
使用用户登陆后,点击主菜单“引智项目管理”下的“引智项目计划申报”,创建新项目。项目类别分为常规项目和EO项目(专家组织项目)。EO项目是指需要国家从与国家外专局合作的专家组织中寻找外国专家的项目,如项目已有专家人选,请选择常规项目类别。
四、项目总结
项目执行完毕,在线填写执行情况表,并按程序上报。
详细使用说明见系统使用手册(见国家外专局网站)。
***3:
山东省外国专家局
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省引进外国专家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根据《山东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4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5年度全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按照“高层次、团队化、可持续”的要求,重点支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开发、节能环保、石油装备、集成电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
二、申报类别
“智惠山东”外国专家项目、山东省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港澳台”专项。
三、申报条件
(一)“智惠山东”外国专家项目
申报人选系非华裔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至少连续来鲁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3个月,系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重点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4、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
企业引进人才,还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等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二)山东省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山东省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由“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专项、“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专项、“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专项和“西部经济隆起带”专项组成。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原则上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2015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主要专家在华时间不少于2个周、团队成员总计不少于1个月。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重点领域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港澳台”专项
“港澳台”专项引进专家应来自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港澳台”专项申报请参照本通知中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要求执行。
四、资助范围
(一)“智惠山东”外国专家项目。外国专家入选后如前一年项目执行且达到预期效果的,可再次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最多可连续资助3年。项目资助经费可用于外国专家工薪、国际旅费、生活费和国内城市间交通费。工薪资助金额每年不超过合同约定工薪的60%、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二)山东省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港澳台”专项。项目资助经费可用于外国专家工薪、国际旅费、生活费和国内城市间交通费。工薪资助金额每年不超过合同约定工薪的60%。
五、有关要求
(一)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泰山学者”工程和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专家和专家团队不再作为申报人选。
(二)申报人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合作意向,承诺入选后来鲁工作时间,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和专家工薪等。
(三)申报表格电子版请从山东省人社厅网站(www.sdhrss.gov.cn)。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负责人、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选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3年内的申报资格。
(四)2014年度“智惠山东”入选外国专家申报2015年度“智惠山东”项目,只填报《“智惠山东”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连续)》。
(五)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园区均可申报。
六、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2015年度山东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申报汇总表(各市填写)。申报书、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每位申报人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二)电子材料: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材料请使用PDF格式)和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中文全名”的方式命名文件夹和电子照片。本地区或本部门全部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及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刻入一张光盘后随纸质材料上报,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山东省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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