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5 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我局2015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按大项计6项、按小项计2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大项计5项、按小项计10项。所有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接受统一管理,但有两个事项未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分别是劳务派遣许可(行政许可事项)、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核(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劳务派遣许可是网上办事大厅正式上线后的新增事项,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核事项是2015年下半年省人社厅下放事项,尚未增设进我局权责清单,我局已提交相关材料至编办并提出协助增设进相关系统。此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自2016年起,取消了“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两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全年受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共2636宗,全部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遵照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我局成立审批服务办公室,借助分级授权、在线运行、电子监控等手段,强化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所有涉及利益风险的审批(审核)权力实施流程再造,明确并细化“初审——复核——终审”三个环节中每个节点的流程控制和监管责任,以痕迹化管理为切入点,把廉政纪律要求融合到工作流程中,实现“纪律流程化、流程痕迹化、痕迹电子化”。通过以上有效手段,加强了审批制度化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显著成效。
(三)公开公示情况。审批办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同时在网上办事大厅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办理依据、申请范围、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格式文本、收费标准、办公地址、咨询投诉途径等信息,对涉及需要公示的内容也会及时发布在我局门户网站。
(四)实施效果情况。审批办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总体目标要求,建立健全“一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时限内办结”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五个一”服务承诺(一站服务首问负责、一点上网方便快捷、一套标准公开透明、一句承诺限时办结、一声提醒温馨关怀),得到广大办事群众的高度认可,为打造政务服务优质窗口奠定了坚实基础。2015年,我局审批办为近8万人次提供政务服务,占市行政服务中心叫号量的20%,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的两次季度及全年考评中,均被评为为优秀进驻单位。
二、存在问题
依照审管分离原则,部分工作在上传下达、业务交流方面相较于以前的审管结合产生了一些滞碍,特别是审批事项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时,会产生新政策传达、修订、执行、宣传等方面滞后的情形。同时,国家、省对审批事项相关的增设、变更、取消颁布新的规定后,我局对网上办事大厅的修改申请难以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沟通交流。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进一步规范化,并逐步产生一批取消事项。进一步加强与编委办、网建办、政务办等部门沟通交流,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和业务管理系统,并公告取消事项,修订保留事项办事指南。同时,加强与公安、外事、税务等相关业务单位沟通,协调完善相应审批工作。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除强调热情优质服务、提高业务水平外,同时加强政治敏感度的培养,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培养其自主学习业务相关政策的能力,从而灵活应对政策变化期间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申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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