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容错纠错机制学习交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容错的基本原则、适用情形、认定程序以及纠错工作等要求,合理划出“安全区”,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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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上午,区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了《实施意见》。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强同志要求,各分管领导组织所分管股室对《实施意见》进行集中学习和深度讲解,领会制度精神,正确运用好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担当、宽容失败、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为敢担责、能担责的干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实施意见》
7月12日上午,区交通运输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传达学习了《实施意见》。赵强同志对《实施意见》的政策出台背景、基本原则、容错适用对象、适用容错情形的8种情形、不适用容错的5种情况以及建立容错适用情形报备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为与会人员全面理解掌握容错纠错机制文件内容提供了解读方法和指导。他鼓励干部卸下包袱、放开手脚,大胆试、勇敢闯、努力干;要做到既容错又守底线,防止拿容错当“保护伞”“挡箭牌”;要坚持容错纠错并举,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错纠错。
△区交通运输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传达学习《实施意见》
△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强同志解读《实施意见》
为敢闯敢试的人“亮绿灯”,为敢作敢为的人“兜住底”,容错机制为干部安心工作、踏实干事加了一道‘护身符’,增添了一份敢做善为的底气和信心。“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给我们吃下一颗‘定心丸’ ,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股负责人张宇表示对做好本职工作信心满满。
△区交通运输局王礼明副局长召集分管股室人员传达学习《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鼓励干部敢闯敢干、主动作为
△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工程建设股股长叶志航传达学习《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让敢于担当深入人心
推进容错纠错,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激励广大干部以猛虎下山、虎虎生威的精气神担当履职的工作体现。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梁宇生同志表示,要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者担当、为负责任者负责,为他们遮风挡雨、撑起广阔天空,进一步凝聚高明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
△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梁宇生同志在会上发表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