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28号楼建筑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54号
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28号楼建筑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分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西、明富路以北的建设项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28号楼建筑方案修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国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28号楼
三、申报类型:建筑方案修改
四、修改情况:
1. 28号楼天面层三处中空修改为设备房,建筑面积增加108.6平方米,计容面积、基底面积不变。
2. 因28号楼单体修改面积发生变化,总平面指标相应修改,修改后指标如下:用地面积168219.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551.97平方米,基底面积45863.2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94553.87平方米, 容积率1.16,建筑密度27.26%,绿地率37.57%,汽车泊位259个(其中地下室车位224个)。详总平面图。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二期本次修改后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11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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