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石旧改片区新增一处安置小区
正式补偿安置方案确定货币补偿标准不变,奖励标准调高300元
澜石旧改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昨(30日)公布,与补偿安置方案的初稿相比,货币补偿标准并未提高,不过奖励标准有所提高,同时新增了一处安置房小区供被拆迁户回迁。根据正式方案,前3个月内签订合同并且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类被拆迁户,最高可拿到6300元/平方米的补偿和奖励金。
住宅类临时安置补助提至16元/平方米
据悉,与澜石片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初稿相比,正式确定的方案基础补偿标准不变,提高了奖励标准。
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是根据禅城的整体情况,并顾及到澜石片区的区位,综合衡量东华里等其他片区的改造等因素,来制定最终补偿标准的,同时听取听证会上代表的意见,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完善。
正式方案显示,住宅类的货币补偿基本标准不变,为砖木结构45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4800元/平方米、钢混结构5000元/平方米三个档次。
不过,方案对奖励标准有所调高。在前3个月内签订合同并且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对于住宅部分,由每平方米奖励1000元提高到每平方米奖励1300元;非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部分,由奖励核定补偿金额(不含装修、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的10%提高到15%。
此外,在正式方案中,住宅类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也由原来的每月12元/平方米提高到每月16元/平方米。
澜石二马路与佛山大道交界新建安置小区
对于在本月23日召开的澜石拆迁听证会上,商品房产权听证代表黄映峰对安置用房超过5平方米的部分结算方法提出了异议,相关部门通过研究,表示予以采纳,把安置用房套内面积大于核定的被拆迁房,套内面积超过5平方米部分的结算价格办法由“按拆迁人向被拆迁人交付安置用房时房管部门公布的禅城区一手楼平均交易价格结算”修改为“按钢混结构货币补偿标准(含奖励)6300元/平方米结算”。
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在提供东平河北岸佛山公园西侧地块新建回迁安置小区的基础上,增加澜石二马路与佛山大道交界地块新建回迁安置小区供被拆迁人选择。
“在意见征集过程中,很多居民反映想选择原地回迁,而且我们考虑到拆迁范围内东西跨度比较大,所以在东片、西片都有建设安置房的考虑。该安置小区可建面积为23万平方米,在澜石片区改造范围内。”该负责人说。
又讯昨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决定批准澜石片区改造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佛房禅拆许字(2009)第16号]。根据该份文件,澜石片区改造工程的最终拆迁范围为:佛山大道以东,澜石中学与棉纺厂交界处规划中的25米道路以西;澜石二马路以南,东平河以北(政府及其部门(企业)的房屋、规划部门予以保留的房屋和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屋等除外)。
据悉,澜石片区改造总拆迁物业面积为90多万平方米,而此次的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拆迁许可证批准拆迁面积为55万平方米。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下属的企业、厂房可以通过相关方协议解决,所以并没有纳入拆迁许可证的规范下面。整个片区的拆迁实施单位和拆迁人均为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拆迁期限自2009年12月30日起至2011年12月29日止。
“目前,动迁准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在明年1月份,我们会正式开始入户动迁的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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