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街道,我街道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街道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社会声誉,无受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2、担任过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优先;
3、现未被我街道办聘为部门专项法律顾问的;
4、须指派4名律师及1名具备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助理(需固定坐班)组成法律顾问团队。
(二)法律顾问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等违法记录;
2、执业满5年以上;
3、具备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实践经验,指派4名律师分别擅长以下工作:
(1)熟悉公司、金融、集体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经济管理等经济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
(2)熟悉城市管理、土地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管理、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
(3)熟悉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城市更新、拆迁安置、市政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
(4)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模式
(一)法律顾问团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对街道的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涉法事项进行法律审查;
2、对街道制定、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或决定进行法律审查;
3、对街道对外订立的重大项目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4、对街道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案件提出应诉建议(如担任代理人,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5、参与街道重大信访矛盾纠纷处置(包括劳资纠纷、拆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法治宣传活动,根据街道的需求开展六次法制讲座;
7、街道领导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其他事项。
(二)安排固定坐班:
安排1名律师助理按工作日到街道司法所固定坐班,负责法律顾问团队与街道法律服务需求对接、合同审核管理、简易合同审查、常见的法律问题解答和简易案件处理等工作;4名律师则采用工作日轮班形式,律师到班次数不低于1次/周,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结对子服务,随时为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工作提供电话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服务期限和报酬
服务期限为一年,从2018年7月起算;法律顾问服务费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请应聘单位于6月12日-6月19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如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应聘单位报名达到10家时,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司法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九号吉华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206室)。
(三)报名方式:应聘单位应将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律师团队成员简历(包括姓名、性别、族别、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执业年限、服务案例、执业业绩及奖惩情况)、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等资料直接交至报名地点,或发邮件至jhjdsfs@163.com。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28259148。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2018年 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