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耐心劝导业主自拆楼顶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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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近日,万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外伶仃中队通过耐心劝导,业主自行拆除楼顶违法建筑物,面积12平方米。
5月4日上午,外伶仃中队在巡查中发现,位于万山区担杆镇外伶仃岛天祥路100号楼顶,有人正在建设砖结构墙面建筑物,建筑面积长4米、宽3米,共12平方米(尚未封顶)。据调查,该违法建筑物是在原有废弃水池基础上进行扩建,业主准备用圆管钢材对扩建部分和原有水池进行封顶,作为杂货仓库用途。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业主未能提供相关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告知业主未经批准私搭乱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对业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制作现场笔录,责令业主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
经执法人员耐心劝导教育,业主于5月4日中午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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