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多举措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自4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贵州以来,威宁从严从紧抓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监管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多举措狠抓落实,强化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切实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切实落实好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积极推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网格责任主体责任。通过构建覆盖全县的环境监管网络,实现对辖区环境监管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县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扎实开展好2017年“六个一律”环保“利剑”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严查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把环境保护执法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强化违法行为查处。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和边批边建、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依法处理。截止日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29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15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5份,处罚金额54万元。
做好利用渗井、坑塘纳污排污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向渗井、坑塘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向渗井、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违法问题,不留死角,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扎实做好环境信访查处工作。畅通群众反应环境问题的渠道,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到有案即接,有案即查,有案即结,确保查办效果,着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建立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快速查处、***督办机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