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失业补助金申领的通知
为贯彻***、***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的精神,加快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决策部署,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我县开展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2020年3月至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渠县单位参保失业人员;
(二)在渠县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2020年3月至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渠县单位参保失业人员;
(三)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2020年3月至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渠县单位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达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
三、享受期限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长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四、政策实施期限
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本人凭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前,请失业人员先到社会保障卡制卡银行(见社会保障卡左上角)任意网点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确保失业补助金能按月发放。
六、受理部门
(一)线下受理部门
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
地址:渠县天星街道五井路西段东50米渠县行政审批局二楼9号窗口
(二)线上受理部门
1.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3.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
七、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现场提交失业补助金申领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审核通过当月或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保险补助金。从申报之日的当月或下月起拨付失业补助金。
2、线上办理流程
(一)失业人中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注册登录后,点击“个人业务”,再点击“失业保险待遇服务”,再点击“失业保险补助金”,输入待遇申领信息。
(二)失业人员通过互联网打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选择“失业待遇申领”→点击左侧“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输入待遇申领信息,可选择上传***材料,后点击申请完成待遇申领(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审核结果查询模块,查询审核情况。)
(三)微信办理:搜索微信服务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
八、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三)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四)应征服兵役的;
(五)移居境外的;
(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九、其他事项
(一)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
(三)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