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宁路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取号:JE7900000-2021-014发布机构:江宁路街道标题:关于印发《江宁路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文号:静江办〔2021〕9号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成文日期:2021-12-10发布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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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宁路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宁路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居民区、对应设置部门:
为做好江宁路街道台风、暴雨、潮水、冰雹、雪灾等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江宁路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0日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发
(共35份)
江宁路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江宁路街道台风、暴雨、潮水、冰雹、雪灾等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社区防汛防台和救灾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洪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上级人民政府与同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汛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宁路街道范围内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突发性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断提高防汛防台的现代化水平。
2、社区概况
2.1 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江宁路街道东起泰兴路、西苏州路,西沿胶州路、常德路,南接新闸路、北京西路,北至安远路,地图似一只展翅飞翔的和平鸽。辖区面积1.84平方公里,下辖16个居委会。有居民住宅小区87个。现有户籍人口70537人。近年来,区域经济发展迅速。
2.2 防汛风险分析
部分居民家中积水、强风暴雷雨侵袭,是辖区汛期主要特征,如遇连降半小时以上暴雨,重点关注相对低洼地段和旧改基地。
2.3防汛防台设施
江宁路街道防汛指挥部进行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器材如下:
器材名称 | 街道办事处 | 居民区 | ||
数量 | 存放地点 | 数量 | 存放地点 | |
防汛雨衣雨披(件) | 20 | 陕西北路535弄27号 | 90 | 居委会 |
防汛雨鞋(双) | 15 | 同上 | 90 | 同上 |
防汛雨伞(把) | 15 | 同上 | 90 | 同上 |
应急灯(盏) | 14 | 同上 | 36 | 同上 |
潜水泵(台) | 2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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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安全帽(个) | 20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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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安全消防头盔(个) | 10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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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应急储备。
2.4 重点防护对象
汛期,一旦接到预防预警信息,街道防汛指挥部将密切关注辖区内旧里房屋积水情况,加强对周边地区道路、行道树、高空构筑物、低洼地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街道针对上述情况,如遇重大灾情,将全力调集力量、物质支援上述重点防护对象,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及时抢救或安全转移。
3、组织体系
3.1 领导机构
江宁路街道防汛指挥部由辖区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总指挥,全面负责街道防汛工作,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指挥,并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担负执行区委、区府领导的指示和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处置本辖区防汛防台应急事务,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处理一般灾害并将处理情况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的职责。
3.2 工作机构
街道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防汛办公室设在江宁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办。社区管理办负责协调各对应设置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工作。
3.3 工作职责
3.3.1 街道各办公室职责
管理办公室:承担本街道防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修订与维护管理;负责编制本街道年度防台防汛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防汛期间承担本街道现场指挥部通联、协调和辅助指挥等工作;
网格中心:将防汛防台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管理,实时监控,组织网格巡查员开展日常巡查,快速发现、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问题,难以处置的问题及时上报至街道分中心。
党政办公室:做好街道层面的整体协调工作、灾情调查统计及、现场信息采集工作以及相关的保障工作。
党建办公室: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社区宣传氛围;协调相关单位,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等各类显示屏广泛宣传防汛防台信息,有针对性集中开展宣传和推送工作。
平安办公室:配合区消防支队处置防台防汛期间台风暴雨造成的消防安全方面的衍生灾害。
自治办公室:指导、支持和督促居民区广泛发动各类志愿者,参与防汛宣传、巡查工作,提高居民防汛安全意识。
服务办公室:1、救灾物资储备2、灾民安置点安排3、灾民基本生活物品保障救灾物资和物品分配2、接受援助3、落实灾民食宿安排4、协助善后救济、赔偿等核实工作。
营商办公室: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现场院前急救、发放常用药品、防疫监控、消毒、保障居民的安全。
各居民区:居民区书记作为防汛第一责任人,根据预警级别到岗值班,统筹安排居民区的防汛工作。组织人员配合物业做好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清理阳台上的花盆及堆积物,防止高空坠物;督促物业公司对抗风能力差的高大树木实施加固;对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予以关注;对居委会的防汛物资、器材进行检修;对二级旧里、老式里弄、危棚简屋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摸。
3.3.2各对应设置部门职责
江宁路街道房管办:根据《关于加强汛期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区的地下车库进行安全检查,要求相关物业公司保持排水通畅、排水泵运行正常;有地下车库进水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记录,并对相关物业夏季防汛防台工作提出相关要求,要求物业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值守、准备必要防汛物资、对树木、广告牌等物体绑扎、固定、在台风到来前张贴告居民书;发现安全隐患通知居民整改等工作。
市容所:对辖区范围内沿街商家、单位、业主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安全,撤除各类横幅、条幅、灯电杆宣传旗等临时性广告,防止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当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设施,要求责任单位及时修复或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防台防汛期间加强安全自查。
城管中队:对街道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加强管理和监督,具体负责组织人员对工地内施工便道、行路及工地外主要通道积水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重点检查泥浆水的排放、塔吊、脚手架及各类高空建筑物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留安全空白点。施工单位在做好各类安全工作的同时,确保应急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器材到位。
派出所: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
交警支队第二责任区大队: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公共交通等安全保障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防台防汛期间受伤人员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时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康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所辖居民区房屋水电安全进行检查监控,对简易房、雨阳蓬等薄弱部位要组织人员定期排摸检修,暴雨台风期间严禁人员进入此类房屋。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园林绿化:管理办协调区绿化局与各物业公司紧密配合,做好对辖区内公园、街坊、街头绿地中高大树木及行道树的整形修剪、加固处理。风雨天气时如出现树木倒伏影响交通的情况,街道及时协调区绿化局进行处置,确保交通畅通。
3.4 其他
街道专门设立防汛联络员一名。各对应设置部门要在汛前将有关防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物资储备情况以书面形式统一报送至街道管理办进行备案。社区志愿救灾应急队伍提供防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确保汛期24小时待命。
4、防范与预警
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防汛防台的宣传和动员,由街道志愿救灾应急队伍组织在居民区开展汛前的知识普及,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各对应设置部门完善防汛防台预案,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信息装置、车辆、物资等务必到位;加强对道路、行道树、高空构筑物、低洼地、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将台风信息和街道防台要求传达到辖区各单位,并检查督促各单位防汛抗台实施情况。
当灾情发生时,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防汛值班人员汇报灾情,街道防汛指挥部闻讯即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救助,同时,街道防汛指挥部做到将确凿情况上报到区防汛指挥部。
5、应急响应
5.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根据上海市气象台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IV、III、II、I”四级,并分别设置相应的预案措施。
5.2进入汛期,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风情、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3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应急的调度;必要时,视情况由区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
5.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辖区内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5.6值班人员要求
汛期,街道办事处要有专人值班,凡街道日常值班人员均为防汛值班人员,信息保持24小时畅通,街道设置对应防汛值班补贴。根据汛级,街道防汛指挥部适时启动相应机制,加强值班巡查力量,同时安排抢险队伍24小时戒备。防汛防台值班人员应做到:
(1)时刻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值班室内电话、网络、传真机的畅通,及时接受防汛预警通知、传真信息。
(2)全面掌握汛情动态。在接到防台防汛预警信号后一直到信号解除,要时刻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介了解相关汛情,及时将防汛信息传达给相关单位及居委会。
(3)密切关注险情隐患。一旦接到防台防汛预警信号,街道防汛值班人员须密切关注辖区内二级旧里房屋积水情况,督促相关居委会及物业加强对周边地区道路、行道树、高空构筑物、低洼地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及时做好信息传达。遇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灾情发生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及区防汛指挥部汇报灾情,严格执行“首报、续报、终报”制度。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将当班期间的气象信息情况、上级指令、所有来电、需要承办的事项,以及当班处理情况、处理结果等均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6、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街道防汛指挥部因地制宜,组织抢险协调,必要时开设现场指挥点,现场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有效救助。若灾情继续蔓延,街道自身力量不能控制时,立即报上级部门请求援助。
(1) 做到紧急疏散点上有人值班,保证场地有序管理,街道社区服务办做好接纳疏散居民的准备,筹备必要的救灾物资和食品,做好受灾居民的后勤保障工作。
(2)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好医疗救护队、担架队,准备好急救药品和人员,做好随时救护的准备。
(3)街道抢险队、社区志愿救灾应急队伍全天候戒备,直至警报解除。
(4) 街道防汛指挥部全天有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上级的最新工作安排,做到情报准确、及时。
7、应急保障
(见***一)
8、监督管理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汛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其责任。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办公室负责管理,遵照市、区指挥部指令和办事处要求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并将修订完善的《预案》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解释由街道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