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乡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动员会
炬光乡召开乡村两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动员会,主要学习《仪陇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
一、不准在选举中弄虚作假、贿选,妨害、干扰、操纵选举。
二、不准在村(社区)事务决策管理中违背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独断专行、弄虚作假、逃避监督。
三、不准以办理村(居)务为名请客送礼、报销接待费用,用集体资金或集体接受的捐赠资金滥发奖金、补贴。
四、不准在强农惠农、民生保障、救灾扶贫、救济救助等资金分配上按规定公开公示、优亲厚友。
五、不准在服务村(居)民的工作中吃拿卡要、索取财物、乱收费、乱罚款,加重村(居)民负担。
六、不准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七、不准参与色情、***、迷信、***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八、不准以虚假、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九、不准违规发包、出租或非法转让集体(国有)土地,违规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宅基地,强行农民流转或阻碍农民依法流转土地承包地。
十、不准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发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擅自表态、暗箱操作,委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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